昨起至10月20日 沪上管制125种化学品

殷正明 2008年05月20日09:40 新闻晨报

  晨报讯 昨天起至10月20日,本市对包括硝基类化合物、氰化物类等12类共125种化学品实施管制。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市安监部门依法许可的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外,其他单位不得生产、销售管制化学品。运输管制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个人一律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管制化学品。

  销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凭身份证购买化学品制度。销售时,销售单位必须查验购买化学品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购买人员的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的购买者,一律禁止向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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