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停办所有“国二标准”新车上牌手续

周凯 早报记者 杨洁 2008年05月27日09:16 东方早报

  警方表示,市民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7月1日后将停止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国二标准”新车的上牌手续。

  从今年1月1日起,大型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等实行“国三标准”, 未达标新车一律不得办理上牌手续,而从7月1日起,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汽车都将推行这一措施。警方表示,市民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7月1日后将停止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国二标准”新车的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国三标准”全称为“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国三标准”等效采用了欧洲第三阶段排放控制标准的限值。

  国家环保总局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这里不包括汽油车;从2007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本市为了使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有一定的适应期以应对新标准,规定了按“国二标准”生产的机动车有一年的过渡期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从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7月1日起,相应车辆凡达不到“国三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外省市在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7月1日以后办理注册登记的相应车辆,需转入本市的,也必须达到“国三标准”。

  昨天,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此规定回答了记者的相关提问。

  问:达到“欧III标准”就是达到“国三标准”了吗?

  答: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即各项试验的试验方法和限值都与欧III标准相同,但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车型能否达到“国三标准”,需要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

  问:进口机动车怎么确定是否达到“国三标准”?

  答:市民可通过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sepb.gov.cn)进行查询;对于在标准发布前已经入关的进口机动车,即2005年5月30日前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和2005年4月15日前的轻型汽车,可由汽车供应商或销售企业向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由上海市环保局会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共同会商核定提供相关证明。

  问:如何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国三标准”?

  答:达到“国三标准”的具体车型可以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进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在“污染控制”板块的“空气”栏目中,选中“欧III标准车型查询” →输入车型编号或发动机型号或汽车生产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在反映出的所有信息中能找到完全匹配的车辆信息的,即为符合“国三标准”。

  问:以前购买的已经上了牌的车辆,需要改装成“国三标准”吗?

  答:上海实施“国三标准”,并不意味着已经办理了注册登记的“国二标准”的车辆就此淘汰,而是采取“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办法,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并无任何影响。不必将现有在用车改装成“国三标准”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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