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店或依法纳税 沪电子商务立法进行中

俞立严 2008年08月26日09:46 东方早报

  不久的将来,如果你想在网上开店,可能也要先去工商部门登记并且依法纳税。备受关注的上海电子商务立法仍在进行中,重点将是规范网上交易规则。

  在《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提交人大二审前,昨天,在市人大举行的“谈谈电子商务立法”的话题探讨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李民权表示,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两者本质一样。而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凌震则认为,在网上销售开店的话,应该经过工商登记,履行合法的手续。

  是否增加条款仍在调研

  今年,北京市经过反复论证立法规定,除在网上交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等3种情况外,网上开店从今年8月起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这意味着即使是在家上网卖小物件,也得按照民宅商用的有关政策办照。

  而日前从上海市人大传出消息,规范“网上开店”等内容的《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修改稿)确定将于今年10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究竟会不会增加“网上开店须营业执照”的条款,目前仍在调研中。

  网上交易也要遵循法规

  对于很多市民关心的网上开店问题,李民权委员昨天表示,上海的法规正在制定过程当中,许多问题都需要深入的研究。他认为,电子商务和传统的商务活动仅仅是交易形式的不同,商务活动的本质是一样的,在网上的交易活动也要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商务活动的法律法规。

  李民权提出,上海电子商务立法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职责,其次是采取积极的措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

  “网上卖药须经过批准”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一些用品作为网上商品调剂之类的,这方面应该没有特别的规定,应该也是允许的。”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凌震说,在他看来,对于药品、有些比较特殊有专门管理的,比如票务等,必须经过批准才能经营。如果个人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谋生的手段,这方面如果在网上销售开店的话,应该经过工商登记,履行合法的手续,并且照章纳税之后,才能取得合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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