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政策松动 低于平均水平按首套房算

朱楠 刘秀浩 2008年12月18日09:24 东方早报

  国务院措施

  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在国务院昨日适当松绑购买二套房货款确定的政策中,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政策比较现行政策并未放松,但可以被看成是为改善型购房的正名。

  与上海执行不谋而合

  上海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陈宇珏表示,此次中央政府以官方条文形式正式发表鼓励普通住房消费,对于各地楼市无疑是一个利好。上海地方政府较早之前就对于首套住房面积不足当地平均水平的情况做出了规定,此次中央的条例一定程度上与上海不谋而合。

  而中国工商银行消费信贷业务部总经理王洪海表示,其实,目前上海银行业关于房贷执行的标准基本就是按照类似上述标准执行,相对于目前国务院的标准,如今执行的标准实际上更加宽松,“央行等执行机构会有具体执行政策出台,上海市银行业将根据届时的具体文本再考虑是否调整。”

  打击投机购房仍继续

  汉宇地产市场研究部则认为,该政策明确了10月份“救市”新政出台后一直争论的“第二套”房贷标准问题,可谓有紧有松。之前,部分银行对于人均居住面积小于32.33平方米的改善型客户,会坚持要求先还掉第一套房屋贷款或先将首套房出售,才可贷第二套房。而新政策并没有还掉第一套房屋贷款或先将首套房出售的要求。

  上海《国房分析咨询报告》首席分析师陈真诚表示,如果仅从新政策“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中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来看,比以前相反更严了。以前的927房贷新政及其补充通知中就有这一政策,而且没有限制性规定“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从此政策来看,年底甚至明年被都不会取消二套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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