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适房申请家庭须落户7年 人均财产不超7万

2008年12月31日09:57 新闻晨报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上海市委、市政府最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上海在实施廉租住房的基础上,近期又将推出经济适用住房,以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为建立完善经济适用住房运行机制,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订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市政府要求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市民公示,广泛听取和征求市民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为方便市民更好地理解有关政策内容,我们对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了专访。

  A管理和建设

  ■目前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大基地,大多位于外环线附近■少量启动早、配套条件好的中、小基地,预计明年下半年可试行供应■建筑面积在40到70平方米以内,高层住宅相应增加,外环线内从紧

  问:经济适用住房有哪些来源渠道?(第7、42条)

  答:本市将采用多渠道、多种方式筹措经济适用住房,加快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7条和第42条对房源筹措分别作了规定:

  一是单独选址、集中建设。这将是本市筹措经济适用住房的主要方式,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在交通较为方便(通常在建设或规划的轨道交通沿线)、临近外环线的区域确定住宅基地,进行集中建造。

  二是在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置建设。考虑到各区(县)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分布有差异,条件有不同,为便于操作,拟由市政府作出原则要求和总体计划安排,由各区(县)政府根据实际条件和需要,统筹平衡设定配置建设的项目和比例。

  三是其他筹措方式。包括由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政府采取措施,鼓励社会机构和居民积极提供住房,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等。

  目前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大基地,大多位于外环线附近,分布在全市东南西北各个区域。如今年启动建设的大基地,有宝山区顾村、南汇区航头、闵行区浦江、松江区泗泾、青浦区华新、浦东新区三林等,此外,还有些中、小基地。这些基地正在抓紧施工建设,少量启动早、配套条件好的中、小基地,预计2009年下半年可试行供应;也有部分大基地由于工程周期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原因,估计要2-3年后才能供应。

  问: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装修有什么规定?(第9条)答:根据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本市拟对外环线以内和以外区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采取两种不同的户型面积标准,外环线以内的面积从紧。房型上主要建造一室户和两室户,少量建造三室户,建筑面积在40到70平方米以内。高层住宅可相应增加一定的建筑面积。

  对于装修问题,我们之前在一定范围征求市民意见时,也有不同的建议。此次,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可给我们意见。如,是否要装修;如果要装修,希望在标准上是最基本的简单装修,还是略好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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