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申城三类人可获补助

谢克伟 2009年01月14日09:09 新闻晨报

  记者昨天从市人保局网站获悉,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城保”离退休(职)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和家庭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可获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城保”离退休人员指的是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2008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年龄在80周岁及其以上(192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150元;男性年龄在70周岁及其以上(193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龄在65周岁及其以上(194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月养老金不到850元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100元;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指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的起义船员证书者),补助金额每人为100元;其他退休(职)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50元。以上各类人员补助不重复享受,并按就高标准执行。

  “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指的是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并于2008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50元。

  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具体为:本市家庭生活困难,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补助人数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2%左右。补助标准按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确定,每人补助400元。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