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三方面 09年开始实施

2009年01月16日10:07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5日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新的考试制度于2009年度开始实施。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专业考试阶段,主要测试考生进行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是综合考试阶段,主要测试考生在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一次。

  第二,考试科目将由五科调整为七科。在现行考试科目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第三,调整考试成绩有效期。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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