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挪用公款案扬州开审 涉案金额余2亿元

卢志坚 通讯员 费依 姚仕廉 2009年05月27日10:57 检察日报

  一起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并牵出85亿地下钱庄案的特大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今天(26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开庭。这起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特大案件的主犯是扬州市交通局财务材料科原科长王勇,与他同时受审的还有其妻、某银行扬州分行职员肖蔚,他的两名副科长陈清池、吴春球,以及江苏优视科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广田,丹阳市通达石料场场长杨兆亮等。

  由于案情复杂,扬州市检察院指派了该院公诉处副处长王旭与她的助手出庭支持公诉。

  去年2月21日,扬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根据群众举报,将欲出逃加拿大的王勇夫妇抓获。此前,他们用贪污、挪用的公款已在加拿大购买了豪华别墅。正是从这栋豪华别墅入手,检察官发现用来购买别墅的钱并没有直接通过银行而是通过地下钱庄汇往国外,由此牵扯出了一起非法经营达85亿元的“惊天大案”(5月10日,此案已移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起诉书长达24页,涉及45笔犯罪事实,其中34笔为挪用公款犯罪,公诉人用了一个半小时才宣读完毕。起诉书指控:1997年11月至2008年2月,被告人王勇、王广田、吴春球、肖蔚等人,利用王勇、吴春球管理公路建设资金的职务之便,多次擅自从其负责管理的扬州市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扬州市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还资办公室、扬州市淮江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账户中挪用公款2.2亿余元给个人使用,并从中谋取个人利益。2003年,陈清池指使润扬集团董事长杨飞(另案处理)、润扬集团下属单位扬州市交通工程配套物资公司经理周健(另案处理)挪用公款50万元,供其用于轧石场的投资经营活动。王勇、吴春球挪用给王广田使用的公款,至今尚有380万元未归还。

  此外,起诉书还指控王勇等人贪污公款575万余元、受贿209万余元。

  晚上7点,庭审全部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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