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月缴费工资下限上调至1583元

2009年06月01日09:43 新华日报

  记者5月31日从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200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从现在的1369元上调到1583元,上限则提高到7917元。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压力,江苏省首次允许各地可适当下浮月缴费工资下限,但不能低于去年的下限水平。

  另据了解,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还对2009年度办理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进行了明确。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39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缴费基准数为1583元。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高出按原办法计发数额的,基本养老金高出不足390元、生活费高出不足300元的部分,按实发给,不计入规定的70%的封顶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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