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农民退宅基地可购政策性住房

陈莹石 2009年06月01日11:23 新华日报

  宿迁市5月27日下发《关于促进农民在集中居住点建房和进城(中心镇)购房居住的试行意见》,规定在满足农民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住水平的同时,今后农民在履行退出原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相关手续后,可直接在中心城市、县城或省市重点中心镇购买政策性住房,享受契税奖励或购房补贴。凡农民到农村集中居住点以自建、联建、代建、统建等形式建房居住的,将享受各项税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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