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对计算机字库知识产权的保护——日本
http://all.vic.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16:34 新浪资讯
日本MacOSX、MORISAWA、NIS等字体公司
对字体使用区分为第一次使用(个人或公司自用)和第二次使用(印刷、广告、商标等营业目的)的概念。
大部分日本公司的观点为:在文字字体商业中,针对不同业务用途,收取使用许可费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要素,说它左右着文字字体业的生死存亡也不过分。必须保护文字字体的有关权益,维护、保存文字字体业。特别是像字体设计、标识设计等与设计有关的权利已经成为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