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在国内外葡萄酒行业将“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种广泛使用的前提下,张裕公司仍然将“解百纳”作为商标来申请注册。这一试图垄断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招致了葡萄酒全行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一致反对。
2008年7月16日,中国葡萄酒行业权威主管部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合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国际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国内十大着产区的12家主要葡萄酒企业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并发表了中国葡萄酒行业“捍卫行业公有资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716宣言,为广受关注的葡萄酒行业的“解百纳问题”正名,强烈谴责张裕公司恶意注册“解百纳”商标,危害葡萄酒行业发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