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税局和四川证监局针对长虹“财务门”事件的核查日前得出正式结论,四川长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四川证监局按照信访程序,已于5月20日将相关结论答复举报人范德均。
针对原长虹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范德均举报的虚增收入、偷税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内容,绵阳市国税局、四川证监局随后介入全面核查,并于近期最终证实长虹不存在被指控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调查结果也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绵阳市政府。绵阳市国税局表示,未发现与指控有关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根据会计记录、税收处理及相关材料,与客户相关的应收票据真实有效,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和缴纳正常合规,相关销售及销货退回行为满足税法要求,相关票据开具也与会计处理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