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摊位建造及布置
- 摊位占地长2米宽1米,配1张桌子及2把椅子,附竿子及
横杠,无展板,无电源.
- 不得随意挪用场馆内各种设备及器材,如椅子等。
- 建议摊位看守成员勿多于3人.
- 所有装饰,摊位装置或展品的高度限制规定为
2.2米(由地面开始计).
- 请确保所有装饰,摊位装置或展品的稳固,如对他人造成
损伤,后果由摊位负责人自负.
- 不可于摊位背后(椅子背后是墙壁则除外)位置或人行道
设置任何装饰.
- 主办/承办单位有权终止任何违反以上规定的参展组织布置
工程,参展组织不得因此向主办/承办单位追讨任何赔偿或 损失.
二:场地使用及安全守则
- 参展单位携带进场的发声设备,须以不干扰其他单位及个人
避免受到合理投诉为原则.
- 有意在场内举办大规模宣传活动的社团或个人请在参展表
上注明,并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主办方,以便作出安排及批 准.凡未经批准或违反上述规定之宣传活动,主办机构均有 权随时加以禁止.
- 不可擅自挪用场馆内的各种设备及器材.
- 不可擅自改变,拆卸场馆内的设施及使用功能.
三:场地分配
- 现场场地分类及摊位位置将由主办方统一安排,参展单位有
关这方面的一切投诉将不受理.
- 摊位使用权只限于申请表上所列明的参展单位,参展单位不
得转让,授权,分租,或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摊位,如 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
- 主办单位保留临时修改展览场地图示和规则,以及调动参展
组织已获得分配的摊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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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施工
- 不得在台上钻孔或加钉.
- 保持台面清洁及完整,请勿画花或涂污,建议加台布.
- 请勿固定任何物品于场内柱身,地板,或任何固定装
置,设备或家具上.
- 靠墙摊位如需张贴物品(限纸制品)只能使用透
明胶带或白皱纹纸(撕去后不留痕迹).
- 所张贴物品,必须与参展内容有关.
五:电力施工
- 未得大会许可,不得擅自接驳任何种类电器于本场馆现
有电器设备上.
- 场馆内严禁使用万能插座,擅自使用者需负全部后果及实时离场.
- 所有电器线路必须由大会检定,才给予接驳电源.
- 如有用电需要,请在参展申请书中注明.
六:注意事项
- 各社团4月30日10点到16点至东亚展览馆西一门,
凭收据报道,布置摊位.
- 各社团请自行保管好收据,正证,副证.收
据遗失不补.正证丢失者收取20元工本费补办.副证 丢失者收取25元补办当天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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