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推六项措施 户籍在灾区可快速立案

李晓明 通讯员高远 2008年05月27日10:03 新闻晨报

  晨报讯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依法、及时处理好与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相关的各类案件,制订了六项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

  六项措施为:一是对当事人户籍地在地震灾区的,案件受理时快速立案,及时登记并全程跟进,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有效提供司法救助。二是对一些不法分子趁灾打劫、诈骗钱财等危害群众安全、破坏抗震救灾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三是对涉及灾区民工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纠纷要快速审结。四是对涉及地震灾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要尽一切手段,尽可能地提高执行到位率。对涉及地震灾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依法暂缓执行,并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给予被执行人处置灾情的时间和空间。五是对因为灾害可能引发的有关案件,如捐赠钱物、安置灾民、收养孤儿及医患纠纷等,要前瞻性地进行研究应对,依法妥善处理。六是对来自地震灾区的信访人员,注重舒缓其情绪,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不属法院管辖的事项,亦不简单回绝,而是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做好信访工作。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以来,上海法院积极投入救援捐助工作,全市法院干警先后向灾区募捐170余万元,向灾区法院定向捐款3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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