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博会的通知

2008年06月11日11:23 新浪城市联盟—上海

  各区(县)经委(中小企业工作机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工业园区及有关企业: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韩国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定于9月22日至25日在广州举行。

  中博会是目前中国唯一经过国务院批准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国际展会,是我国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而创建的“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从2004年起,中博会已成为我国一年一度的中小企业盛会。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受市政府委托具体承办此项工作。为做好上海企业的参展工作,现就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1、参展范围: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具灯饰、陶瓷建材等行业展区。

  2、参展企业的展位、展品运输、宣传会刊、特装布展等展会事宜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参展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

  3、参展企业的交通、住宿费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为便于管理,展会期间住宿统一安排。

  4、参展企业需支付展位押金1000元/个展位,展会结束后返还。

  5、报名截止日:6月30日。有关中博会资料、事项请查阅上海中小企业网。拟参展企业可直接申请或上网申请。

  上海中小企业网址(报名网址):www.ssme.gov.cn

  联 系 人:吴 敏 臧昀

  联系电话:021-64036622-7101 021-64220867

  传 真:021-64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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