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降 商品房二手房各降1成

马祚波 2009年01月21日10:24 扬子晚报

  南京市民期盼已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终于得以落实。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对外宣布,从今天起,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由过去的3成降为2成,二手房的首付比例则由4成降为3成。

  公积金贷款首付降了一成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明远透露,今年首次公积金管委会会议于昨天上午刚刚结束,除了通报过去一年中南京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使用情况之外,最受市民关注的莫过于对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新的政策规定,从1月20日起,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其中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成降为2成,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成降为3成。

  同时,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4成的限制也被取消。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均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文件规定,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样按照调整后的首付款比例执行。“目前对‘自住住房’并没有严格限定,为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凡是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视同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处理”,相关人士解释说。

  贷款尚未获批的按新标准办

  由于新的首付调整政策从今天起实施,那么之前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尚未得到审批的客户,首付比例究竟按哪一种标准执行呢?对此,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宋处长表示,以1月20日为时间点,之前已经审批的都按过去的首付比例,未审批的则参照新的政策执行,即商品房首付2成,二手房首付3成,同时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4成的限制也一同取消。

  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江苏省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中规定,“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新房贷款政策。”而这次南京的公积金新规依然维持商品房与二手房不同的首付比例,宋处长表示,二手房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仍执行与新房的差异化首付比例。他还表示,此次出台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对二手房的房龄和面积等均没有提及,一律按不低于3成的首付执行。

  异地公积金贷款要缓一缓

  针对不少城市可以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报道,宋处长承认,这一话题的关注度确实很高,尤其是不少在南京的外地人非常希望使用异地的公积金在南京贷款买房。他强调说,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就异地贷款进行了调研,一切要按省里的要求统一执行。“在这次管委会上并没有涉及到这一话题,因此南京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还没有放开”,宋处长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将继续扶持新就业人员,这部分人群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用于支付房租。管理中心归集处倪处长介绍说,新就业人员指的是“第一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人员”,在全年的任何时间均可以到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登记,并携带租赁证明及租金发票,到建行公积金柜台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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