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做地方解释

单芸 2009年02月05日09:57 东方早报
市人保局表示,将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刘行喆
市人保局表示,将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刘行喆 早报资料

  上海正积极研究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昨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海洋在人保局官网与网友网聊,向网友们解释了本市人保局2009年的工作重点。

  针对今年就业形势严峻,企业随意裁员严重的现象,市人保局表示,2009年,本市将针对《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过渡性的操作办法。这意味着今年上海将对《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做出地方解释。

  市人保局2009年初步确定的重点工作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人才高地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

  农民工 正积极研究完善社保制度

  市人保局局长在回答网友提问时,特意谈到,上海一向重视农民工工作,2009年农民工工作也是今年人保局的工作重点之一。

  就业方面:将引导企业合理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充分挖掘企业内部岗位资源,尽量不辞退或少辞退农民工,确保农民工就业稳定。对于那些来沪寻找就业岗位的农民工,上海将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帮助。不过,市人保局局长也坦言,对于那些在上海确实难以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希望能劝导他们通过返乡创业或返乡就业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

  农民工养老保险方面:在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

  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市人保局表示,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二是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和失业状况的监控,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就业和培训服务,完成农民工职业培训。

  小企业 将择时实施三项特别计划

  市人保局在昨日的网聊中,向小企业老板表示,已制定“稳定岗位特别计划、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就业援助特别计划”这三项特别计划帮助小企业渡过金融危机难关。具体实施时间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择时实施。

  稳定岗位特别计划: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要求、吸纳就业较多、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困难企业”,通过实行灵活工时制度、岗位共享、培训过渡、缓缴部分险种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就业补贴或社会保险费补贴等临时性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

  职业培训特别计划:通过实施相应培训经费补贴,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实施大学生技能培训、扩大青年见习基地规模并延长见习时间、开展新成长劳动力就业预备制培训,缓解社会就业矛盾。

  就业援助特别计划:通过适当放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挖掘社区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潜力、提高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标准等途径,加大就业援助的工作力度,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 将实施“就业特别援助”计划

  今年,本市政府的重要职能就是: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特别援助”。昨日,周海洋表示,人保局还将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管理和就业安置办法,加大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方面作用。

  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的大局稳定”工作方面:将具体从六方面展开工作:加强就业和失业监测;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就业援助工作;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研究实施特殊应对措施。

  在就业和失业监测方面:市人保局今年将建立就业统计月报告制度,加强对全市企业的招工、退工情况、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求职情况、登记失业状况、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案件受理情况、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参保和欠保情况等的全面监测。

  针对今年就业形势严峻,企业随意裁员严重的现象:2009年,本市将针对《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过渡性的操作办法。这意味着今年上海将对《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作出地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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