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通行费:沪C牌照减半收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刘华宾 2009年02月13日09:35 东方网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上海实际,上海有关部门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护养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费,继续征收贷款道路通行费。今天,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再次就本市贷款道路通行费的具体用途、管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答。

  沪C牌照车辆按基数减半征收

  按照中央燃油税费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海按期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费;本市郊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早在2000年就已取消。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此次全国统一取消的六费之中,并不包括本市和相关省市现行征收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简称贷款道路通行费)。

  有关部门负责人人表示,上海自1993年起开征的贷款道路通行费,对加快本市越江桥隧建设、大力改善城乡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收费方式上,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至2000年),分别在进出上海的道口以及南浦、杨浦、徐浦大桥和延安路隧道等越江桥隧设施上设卡收费;第二阶段(2000年至今),取消了黄浦江越江桥隧设卡收费,对本市车辆统一由市、区县两级征稽部门负责征收,对外省车辆在进出上海的道口征收。从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和方便市民出行的实际情况出发,目前不可能再回到一桥、一隧、一路设卡收费。

  因此,综合考虑本市建设财力等各方面因素,目前仍将继续保留这项收费,继续由市、区县两级征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征收。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不断完善政策,对沪C牌照车辆实行征收基数减半,同时认真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贷款道路通行费用于道路设施建设

  据了解,上海现行征收的贷款道路通行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越江设施建设。包括南浦大桥、杨浦大桥、卢浦大桥、延安路隧道、大连路隧道、复兴路隧道、翔殷路隧道、上中路隧道、人民路隧道、军工路隧道、新建路隧道、西藏路隧道、龙耀路隧道、长江路隧道等市区越江工程,以及外环隧道、徐浦大桥、奉浦大桥、闵浦大桥、闵浦二桥、松浦三桥等郊区越江设施。

  二是高架道路建设。包括内环高架、南北高架、沪闵路高架、共和新路高架等高架道路。

  三是郊区公路建设。包括沪青平、外环线、沪太公路、陈海公路、蕰川公路、浦星公路、嘉闵高架、菘泽高架、北翟路高架等郊区高等级公路,以及远东大道、大东公路等一级公路。

  此外,目前列入规划并拟于近期建设的项目还有:闵浦三桥、奉浦东桥、A30越江、芦恒路越江、金海路越江、辰塔路越江,以及嘉闵高架(北段)、嘉闵高架(南段)、林海公路延伸段等郊区高等级公路。

  贷款道路通行费全额上缴财政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期网上谣传的市政府因为与某公司签定专营合同才收取贷款道路通行费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经了解,上海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经取得内环高架路和南北高架路的经营维护权,但该经营维护合同已经于2003年终止,新建设公司也已关闭。目前,包括内环高架和南北高架在内的高架道路以及越江桥隧等设施的养护管理,均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由相关专业单位承担。此外,上海市收取的贷款道路通行费全额上缴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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