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取消毕业生落户限制 基层就业返学费(图)

吴志刚 2009年02月24日14:23 东方早报
江苏省对自愿到苏北基层工作,服务期达3年及以上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可全部返还。CFP
江苏省对自愿到苏北基层工作,服务期达3年及以上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可全部返还。CFP 资料

  “今年江苏省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将取消用人审批和落户限制。”江苏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胡金波在近日召开的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2009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人数达45.9万人,加上外省江苏籍毕业生、外省生源到江苏就业及往年积存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预计实际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数将超过60万人。面对较大的总量压力,江苏省此次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帮扶政策。“今年江苏要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胡金波表示。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出台的新政进一步规定,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就业时,都将取消用人审批和落户限制。非本地户籍毕业生一律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档案接转和落户手续。对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3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允许其在所在地设立集体户口。同时,各级人事部门应积极开展人事代理服务,免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等费用。

  据悉,以往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要在江苏落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限制。以该省部分城市为例,过去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但大专院校毕业生被录用且累计工作满两年,依法缴纳社保,才允许落户。户籍新政出台后,无论是本科生还是专科生,都不会有落户难的麻烦了。

  大学生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可以选择到城乡基层就业。胡金波介绍说,对自愿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所有就业帮扶政策,对到江苏就业的毕业生,不管是外省籍还是本省籍的,都是一视同仁的。”胡金波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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