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游着手 杭州4月1日起严查超标“电驴”(图)

徐曼丽 实习生 黄琬钦 通讯员 张谆 2009年03月26日10:32 今日早报

  超标“电驴”再也不能在市区我行我素了。昨天上午,杭州召开电动车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从4月1日起,交警、质监、工商等部门,将联手对不守规矩的“电驴”严格管理。

  近几年来,杭城电动车数量与日俱增,成为市民出行的主力交通工具。但是,伴随着骑电动车带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频频发生,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迅猛增长,其中不少惨祸令人触目惊心。

  限速器可拆卸成行业潜规则

  每年,电动车发生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其中无牌无证和外地牌证的电动车占了很大比例。同时,这些电动车绝大部分又属于超标电动车,“轻摩化”严重。

  这些“轻摩化”电动车在杭州无法申领牌照,有的卖家就帮消费者到一些不按规定办理牌证的地区上牌,有的则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外地牌照后自行给电动车“上牌”。2007年5月24日,本报曾独家报道,杭州市区跑时速50码的电动车,挂的全是假牌照。

  究其源头,是一些电动车生产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擅自变更国家规定的技术设计标准,大量生产超标电动车,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并上路行驶。

  特别是电动车的限速器可拆解,已成为电动车生产、销售行业内的潜规则。电动车在出厂时插上限速器,可以顺利通过质量抽检;出厂后拔去限速装置,就能使车速提高20公里/小时以上,且拆除十分简便,无需专业技能。

  由于车速的提高,自重的增加,其冲击力发生变化,减弱了车辆制动性能,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提高电动车市场准入门槛

  今年,杭州市委市政府将其列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3月23日,杭州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登记管理的通告》,加大对电动车的源头管理,提高电动车市场准入的门槛。

  按《通告》规定,从6月1日起,杭州市区域内生产销售上牌的电动车将实行目录管理,对列入目录的电动车,才准予在杭州市生产销售和上牌登记。

  《通告》指出,电动自行车应当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同时,明确了对电动车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和标识标注等9条规定。

  一,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50公斤;三,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00毫米;四,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大于36V(伏);五,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瓦);六,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七,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八,限速装置必须固封,不可拆卸、不可调节;九,产品标识标注除国家规定外,还应标明上述相关技术参数,并按规定在电动自行车上刻制编码。

  新标准把限速器的不可拆卸,特别加入。发布会上,三部门表示,就生产、销售等渠道上,加大对电动车的管理力度。

  研发生产电动车测速仪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副支队长刘少清介绍,前阵子,工商就流通领域里21个批次的电动车进行了抽检,发现有7个批次的电动车不合格。据悉,7个批次不合格的电动车,全部存在超速的问题,还有些车超重。

  会后,记者问该局的有关负责人,是哪7个批次的电动车,他们都以“在外出差”、“要领导同意”等措词婉拒。

  就电动车超速违法行为突出,杭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路面上查处电动车超速,没有专门的测速仪器。因此,交警部门急需非机动车测速仪,眼下正在寻找研发生产该项目的单位。

  不过,有不少电动车的超速,是人为在速度控制装置(即限速器)上做手脚。因此,一旦发现电动车限速器改动、被拆,可依法处罚。

  违禁外地电动车将运回原籍

  从4月1日零时起,持杭州市区牌证以外(不含萧山、余杭两区)的外地电动车,禁止在杭州市中心区域内道路上通行。

  杭州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前一阶段,对外地电动车违法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后一阶段,主要以扣车为主。

  专项整治将以六类电动车交通违法为重点:外地电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动车有盗抢嫌疑的;电动车超速行驶、骑车带人的;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越线停车的;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

  交警提醒,从4月1日限行规定开始后,对驶入限行区域的外地电动车,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车辆将被托运回原籍。交通部门还表示,对无牌无证电动车将予以取缔。今后,就电动车管理将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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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事故高发

  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杭州五大城区注册的电动车已达83万多辆。据保守估计,全市外地牌照和无证无牌电动车在15万至20万辆之间。

  去年杭州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152人死亡,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数的17.63%,占非机动车交通死亡事故近一半。

  外地电动车限行区域

  杭州市属五县(市)牌照的电动车,也是外地车。

  沿之江路、清江路以北,钱江路、新塘路、新风路、机场路、笕丁路以西,石大路、石祥路、留祥路以南,古墩路、天目山路、留和路、留泗路范围内的道路(但不含上述道路),禁止外地牌照电动自行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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