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干部述法动真格 成绩差可能丢官帽

2009年04月01日11:29 人民日报

  7个机关部门因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相关负责人被市委亮“黄牌”

  一名镇长因行政行为不规范造成负面影响,被调离岗位

  依法行政出现新气象:重大决策零违法,规范性文件零撤销,执法案件零错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下降、行政撤销变更和行政败诉案件下降、信访量下降

  每到年底,干部都要进行述职述廉,这早已成为一项制度。不过,最近记者在江苏如皋市采访,又听到一个新词儿:述法。述法与述职述廉同时进行,也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说清楚,在这一年中,其所在的部门和单位法治建设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有多少案件败诉,有多少行政决定被撤销?

   中新浙江网4月1日电 前不久,在如皋市首次进行的2008年度干部述职述法中,有7个部门的负责人被市委亮“黄牌”,主要原因就是行政诉讼案件较多,且败诉率较高。此外,有一名镇长还因行政行为不规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被调离领导干部岗位。

  看来,干部述法是动真格了!

  科级领导均被考

  ●执法人员有无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均为考核内容

  为什么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之外,又要“发明”一个“述法”呢?

  如皋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慧宇介绍,最直接的原因是,最近几年,如皋市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居高不下,尤其是2007年和2008年,如皋市的“民告官”案件占南通市的一半以上。这让如皋人多少有些难堪。

  最近几年,如皋经济加快推进,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也随之增加。少数干部认为,如果事事都要“走程序”,势必会影响“发展速度”。在这样的想法支配下,很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征求群众意见少了,手续被“简化”了,“先上车后买票”的情况多了。如此,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案件当然也就增加了。

  病根找到了,就要对症下药。去年年初,如皋市委提出,把法治工作业绩纳入对党政干部的考核任用,实施德、能、勤、法、廉、绩六位一体述职考评。至此,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呼之欲出。去年11月,如皋市正式出台《关于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哪些干部要过述法关?一是各镇(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含各垂直管理部门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二是基层执法站所负责人及其执法人员,包括“七所八站”负责人、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中层干部及其执法人员。第一类对象由市委直接组织述职述法考核考评,第二类对象则由各镇(区)党委和各部门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述法考评“考”什么?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学法的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有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行政行为是否依法进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有无造成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行政负责人是否积极出庭应诉;司法人员是否坚持公平执法;领导干部个人遵章守法情况等。

  述法成绩差可能丢官帽

  ●5人因行政违法造成行政诉讼败诉受到监察部门查处

  述法同样实行百分制。给领导干部打分的有机关工作人员、机关部门服务对象、基层干部代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90分以上者评定为“优秀”等次,80分至89分者评定为“较好”等次,60分至79分者评定为“一般”等次,60分以下者评定为“差”等次。

  怎样保证不会出现“认认真真走过场”的情况?如皋市明确提出,述法和测评情况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具体而言,凡提拔使用和受奖励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是述评成绩为“较好”以上等次,特别优秀的优先任用重要岗位。对述法考评成绩为“一般”的对象,进行诫勉谈话;对述法考评成绩为“差”的对象,进行岗位调整,确有突出问题,并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视情给予组织处分。此外,因违法决策造成损失和一定影响、因违法行政造成败诉的当事人和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对于情节比较典型且造成较大影响的违法案件,除对当事人给予党纪处分外,还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曝光,并对他们进行“集中式”帮教。

  把述法与干部的考核任用结合起来,经常被“民”告,可能丢“官帽”——如皋市的述法制度可谓抓住了关键。

  去年,就有一名镇长,因为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有违规情况,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在述法中没有过关,被调离领导岗位。去年底,如皋市共对全市81个科级党政领导班子的714名人员进行了述法考评:21个镇(开发区)328名领导干部,81名为“优秀”,243名为“较好”,4名为“一般”;61个机关部门386名领导干部,有171人被评定为“优秀”、204人被评定为“较好”、11人被评定为“一般”;对7个单位法治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予以警告,并提出整改意见,5人因行政违法造成行政诉讼败诉受到监察部门查处。

  “正面典型”也不少:9名法治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优先受到表彰,2人优先得到提拔重用。高明镇原镇长郝晓东就是其中之一。去年6月,他在如皋率先建立镇政府法制工作室。当年底统计显示,该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数量同比下降21%。今年初,郝晓东受到重用,调如皋市经济重镇长江镇(如皋港区)任镇长。

  “这回是来真的了!”搬经镇党委副书记李文祥说。

  述法评议带来“三零三降”

  ●从边干事边学法到先学法后干事

  “以前是边干事边学法,现在是先学法后干事。”目前正在成为如皋市各级干部的共识。

  党政干部述法评议开展以来,如皋市依法行政工作呈现“三零三降”:实现重大决策零违法,规范性文件零撤销,执法案件零错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下降23%,行政撤销变更和行政败诉案件下降18.6%,信访量下降25%。

  “以破坏程序甚至违反法规为代价,获得一时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也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必须把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倒逼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程序意识,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南通市副市长、如皋市委书记陈惠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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