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交通提醒:部分路段临时交通管制

2008年05月09日14:31 新闻晨报

  晨报讯 为确保有关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于2008年5月10日,对本市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5月10日凌晨4:00至5:30,从人民大道西藏路口起经人民大道(含)—黄陂路—延安路(西藏路至黄陂路北侧便道,含)—西藏路—西藏路人民大道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持有汽车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5月10日凌晨4:45至5:30,兴业路(淡水路至黄陂路)、黄陂路(湖滨路至复兴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和横穿路口。

  5月10日凌晨5:15至6:30,中山东一路(新开河至南苏州路,吴淞路闸桥至塘沽路)、南京路(中山东一路至湖北路,含步行街)、九江路(中山东一路至西藏)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和横穿路口。

  届时,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活动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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