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享受公积金支付房租人群有望扩大

吴飞 2008年07月08日09:58 新闻晨报

  享受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人群将进一步扩大。对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在本市平均水平以下的职工,租赁住房的租金有望全部纳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的范围。近日,市房地资源局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回复市人大代表朱志荣《关于积极培育和发展住宅租赁市场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时表示,上海有望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的政策条件。

  市房地资源局表示:为向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倾斜,正在抓紧研究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的政策条件。对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在本市平均水平以下的职工,租赁住房的租金全部纳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的范围,明确租房自住且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目前初步设想是,今后本市将对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在平均水平以下的职工,只要提供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以上部分的房租。由于这项政策的出台,涉及到租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职工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核定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在与房地、民政等部门协调后,待相关条件成熟以后择时推出该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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