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稳固海塘水库等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岳德亮 2008年08月15日09:58 新华网

  浙江省水利厅8月14日召开的全省强塘工程工作视频会议透露,浙江省决定把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强塘部分)的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浙江省是台风、洪涝和地质灾害多发省份。针对近年来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暴露出来的一些薄弱环节,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其中强塘部分将重点对海塘、江塘、山塘以及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据了解,"强塘固房"工程(强塘部分)包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塘配套加固、江堤加固和病险山塘整治、城市防洪排涝等工程建设,以及强化对防御洪、涝、台等自然灾害的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建立健全提高综合减灾能力的体制、机制以及各项措施。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浙江省此次设置了否决指标,下列内容有一条未完成的,考核即为不合格:建立责任体系,市、县、乡、村逐级签订责任书;每项"强塘"工程都必须落实领导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确保已建水利工程在设防标准内安全运行;年度实施计划建设任务逐项分解到建设单位,确保年度计划完成率达90%,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建立水利工程巡查制度,加强预警、预报,遇险情时,及时转移人员,做到"不死人,少伤人"。

  浙江省水利厅介绍说,省政府将对各市政府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100分,根据评分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省级有关部门采用综合评分法,结果也分为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为了增强考核的约束力,浙江省还给出了一些惩罚措施,考核成绩未达到优秀等级的市,不得参加省水利建设最高成就奖"大禹杯"的评选;未达到优秀等级的省级部门在省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中等级不高于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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