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过度包装"再施重拳 数码产品将首当其冲

冯益华 郭峰 2008年08月25日10:18 新华网

  “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除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除初始包装成本之外,商品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继对保健品、化妆品和食品的包装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后,近日国家质监部门又公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打向“过度包装”的重拳将从食品、保健品等重点商品扩大到各类商品。

  数码产品过度包装现象严重

  早在该征求意见稿公示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做过市场调查发现,包括手机、MP3、U盘、光碟、网卡、耳机等均存在过度包装的现象。业内人士分析,如该条列实施,数码行业将首当其冲。

  记者为此前往我市文三路电子一条街走访,在高新数码广场,记者观察了多家商店后发现了一个U盘销售的奇怪现象:越小巧的U盘包装越大气精美。拇指头般大的U盘,包装居然有成年男子两

  只手掌大小,销售人员解释说:“这些小巧精致的U盘具有特殊性能,价格比一般的U盘贵近一倍,厂家为了显示其与众不同,包装也就特别精美。”记者看到,小小的U盘放在类似装项链的精美盒子里,显得格外小巧玲珑。

  数码产品“过度包装”的现象已相当普遍。记者在杭城几个数码城看到,一些MP3、MP4的包装盒估计能放得下一套相机,而无线网卡的包装居然和挎包差不多大。一款小巧的数码产品藏身于偌大一个盒子当中,不仅浪费了资源,购买者携带也不便。浙江大学的俞老师苦笑着说,就买一张网卡居然还塞不进包里。

  违规者最高罚5万元

  除了明确提出包装空隙率、层数、包装成本等要求外,征求意见稿还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对有证据认定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商品包装,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包装的原辅材料、生产工具等,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不便于与商品分离的商品包装,可以将商品一并查封、扣押。”另外,包装层数或者包装空隙率如不符合标准,商品生产者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商品销售者也得注意了,如果所售商品不符合《条例》的规定也将被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这样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对于我们数码行业来说可能将面临一次洗礼。”文三路一家数码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士这样说。

  虽然该意见稿还没有最终定稿,但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记者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都支持叫好。经常网购的大学生小吴笑着说:“早该这样了!买个拇指大的存储卡却要一个手机盒大小的包装,也太浪费了,再好的包装也只能白白扔掉,节约包装,是实实在在地帮我省钱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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