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食品安全法 三鹿催生八项修改(图)

2008年10月24日10:23 东方早报
10月14日,河北一公司正24小时不间断销毁三鹿问题奶粉。
10月14日,河北一公司正24小时不间断销毁三鹿问题奶粉。 CFP 图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起对《食品安全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进行审议,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23日指出,针对“三鹿事件”的发生,对食品安全法草案重点做了8个方面的修改,以从法律制度上预防和处置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问题:奶源监管空白

  对策:政府全程监管食品安全

  “三鹿事件”的调查发现,问题奶粉是因在原奶收购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然而事件发生后,原奶收购环节的“奶站”却不明确归哪个部门监管,奶粉生产源头的监管是一个空白。

  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强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突出“全程监督管理”,即从源头到餐桌都不能留有空白。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确定本级各有关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问题:3月份就曾举报

  对策:风险监测后续检验无缝对接

  有媒体报道,早在今年3月,就有消费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的质量问题,但直到9月份才开始作为一个问题来处理。预警机制的失灵,是“三鹿事件”暴露出的重大问题之一。

  刘锡荣说,为便于及时发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增加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前端性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质监、工商和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后者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依法进行检验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这次草案特别强调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后续检验制度之间的无缝对接。

  问题:违法添加三聚氰胺

  对策:食品添加剂标准及时修订

  三聚氰胺是一个微毒的化工原料,不是食品添加剂,却被不法分子加入到乳制品中,这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添加非法物质的监控不到位,是导致“三鹿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防止食品添加剂的不规范使用和滥用,保证食品的源头安全,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特别增加两条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改,对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问题:隐瞒消息6个月

  对策:政府可责令企业召回

  三鹿集团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陆续接到了一些患泌尿系统结石病的消费者投诉,集团也开展了一些调查,但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直到9月份才召回和封存产品。

  草案三审稿在规定企业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要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的规定。草案同时还强调了政府在召回中的责任。

  问题:免检产品检验失效

  对策:废除食品免检制度

  三鹿集团曾是国内最大的奶粉生产企业,三鹿奶粉曾是质检总局公布的放心产品之一,也是免检产品。但是这次“三鹿事件”恰恰表明免检并不等于安全,检验手段的失效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为此草案三审稿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草案还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有关人士表示,食品检验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监管部门不能放弃自己的责任。在质量安全面前,大小品牌应该一视同仁,对大品牌的监管甚至应更严,因为品牌产品影响力越大,受影响的人也就越多。

  问题:食品标准不统一

  对策:国家统一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由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一些行业性的标准组成。

  针对标准不统一等现象,一些全国人大常委提出,草案应当明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原则。为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证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内容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按照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统一的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

  问题:散户奶源难监管

  对策:加强监管食品小作坊和摊贩

  这次“三鹿事件”中,一些大的乳制品企业因为生产规模发展迅速,自产奶源难以满足生产,于是大量从农户、散户手中购进奶源,导致质量难以监管。在整个食品行业中,大量散在的食品小作坊和摊贩都是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最多的地方。

  食品安全法草案已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但是我国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约占生产企业总数的25%,食品小作坊占了大多数,而它们又是许可制度延伸不到的。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明确政府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加强监管。

  问题:现有报告制不履行

  对策:禁止隐瞒、谎报、缓报

  报告制度在许多法律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中都有比较完善的规定,甚至规定报告必须在多少小时内进行。但“三鹿事件”中有关方面恰恰没有实行这个制度。

  针对这一问题,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特别重申了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草案明确指出,食品安监部门发现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规定逐级上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草案明确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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