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公司非法减员被判赔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2008年10月24日11:13 新华日报

  因调解不成,(江苏)姜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近日依法作出裁决,该市某公司支付11名被非法裁减的职工各项费用累计为13万多元。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

  今年6月初,姜堰一公司未经职代会同意或与工会协商,擅自向职工发出停产整顿的通知,宣布职工以前的合同结束,在家听候通知上班。

  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11名职工随后向姜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指派姜堰法律服务所承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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