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整治电动自行车 或将禁止市区通行

周瑜 2008年10月29日10:05 东方早报

  如果电动车的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或限速器未固定在控制器内,将不能在杭州上牌——这是杭州交警部门整治电动自行车拟推出的第一步。

  明年起,杭州对无牌无证、外地牌照(含萧山、余杭区)的电动自行车将先行限制,禁止其在主城区行驶。最终目标是:随着公交系统的完善,逐步限制、最终禁止电动车在市区通行。

  电动车合格标准已拟定

  “走路的人怕电动车,骑自行车的人怕电动车,开车的人也怕电动车。”杭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道出了违规超速电动自行车的“霸王”形象。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按国家专用技术标准,电动车设计时速不得高于20公里。而事实上,超速是常有的事。杭州交警部门想过不少办法,如超速罚款、严查拆除限速装置车辆。但是,由于没有专门针对电动车的测速工具,单凭目测很难操作;有些“高科技”电动车则配有按钮式限速装置,遇检查只要一摁按钮,限速装置就会出现;再摁按钮,限速装置马上解除。

  杭州酝酿的在源头上控制电动车超速的办法是:不合格的电动车不能销售、上牌。据介绍,市质监局等部门已草拟了合格标准: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蓄电池额定电压不大于36V;设计时速不高于20公里;限速器需固封在控制器内,不可拆卸、随意调节。电动车上牌前都须到质监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注册登记。

  主城区明年起限行

  目前,仅杭州老城区就有78.11万辆电动车(去年同期为62.95万辆),还不包括外地上牌、在杭州行驶的电动车。据统计,今年1至10月,杭州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40人死亡,比去年减少71人;但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0人死亡,有所上升。

  据了解,去年9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曾对电动车总量、限速装置等提出严格规定,但最终涉及控制电动自行车总量的条款因争议过多,在二审时取消。

  早报记者了解到,杭州已开始加强对电动车的监管。10月20日起,交警部门严查违法带人带物、逆向骑行、骑机动车道、闯红灯等行为。明年起,杭州对无牌无证、外地牌照(含萧山、余杭区)的电动自行车将先行限制,禁止其在主城区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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