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禁液令”已解除 陆运放送 航运仍禁

张谷微 2008年11月12日11:24 新闻晨报 

  上海邮政昨日证实,邮政“禁液令”已从本月起解除。记者同时了解到,陆上运输对液态物品有所放松,如果查明不是危险品后,部分液体、化妆品等已经可以递送了,只是到达的时间会有所延长。但需提醒市民注意的是,目前航运单位对液态物品仍有禁令,液态类物品短期内仍难以完全“畅行”。

  记者昨天致电上海邮政热线11185了解到,邮政“禁液令”确实已从本月起解除,市邮政局已于日前接到了相关调整通知。比如,“禁液令”实施期间,液体类、粉末类、膏状类的化妆品递送均受到限制,而现在化妆品在营业窗口通过验视确认安全后,一般就可以寄送了;而“禁收液体类”已调整为“禁收化工类液体”。“禁液令”的适当放松,令近期邮递化妆品的量有了一定的上升。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邵钟林昨天提醒,按照近期上级有关通知,液体类物品不准航运的禁令依然有效,在陆运方面则有所放松,即查明不是危险品、或交寄人提供相关物品证明后,部分液体和化妆品等已经可以递送了。由于航运“禁液令”尚未解除,因此如果想通过邮政EMS快递递送液体,目前只能走陆运,因此到达的时间会有所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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