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名温州游客因和旅行社发生退费分歧滞留吉隆坡

曹曙婷 2008年12月08日10:09 浙江在线

  21名温州游客,参加新马泰旅游团期间,因泰国政局动荡导致旅程紧急叫停,在与旅行社协商退款事宜中产生分歧,当其他滞泰游客都急于回国时,这群游客竟选择滞留吉隆坡。

  此事引来多方关注,温州市副市长徐育斐,专门就此事作出了批示。

  前天,在吉隆坡滞留4天后,这些游客终于回到了温州。今天,他们将和旅行社继续协商退款问题。

  协商不成选择滞留

  该旅游团由上海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团,28名团员全部来自温州,多是老人,由温州本地几家旅行社负责提供客源,每人费用5080元人民币(不含保险)。按事先计划行程,他们在11天时间内,将辗转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三地观光旅游。

  11月27日,旅游团出团后,先后去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4天后,在马来西亚旅游途中,旅游团组织者接到紧急通知,须临时取消泰国游计划。

  当天,旅行社安排了由吉隆坡飞回上海的航班,并承诺退还每人团费1000元。但旅游团部分成员,对退款额度不满意。

  游客陈老伯回忆,在他们出发前,泰国已发生政局动荡,当时他曾不止一次询问旅行社,行程是否受泰国动乱影响,但均被告知“没有关系”。“现在旅程才进行到一半,就说要回去了,这是违约,旅行社应负赔偿责任。”

  还有游客提出,旅行社要么将赴泰国的3000元费用返还,要么今后组织同团游客再免费游一次泰国。

  副市长批示确保游客安全

  双方始终协商不下,最终只有7名游客,在导游带领下回国,而陈老伯等21人,选择留在吉隆坡。

  在这些滞留旅客看来,选择留在吉隆坡,更有利于和旅行社协商,“大家都很想回家,但就怕回了国,赔偿问题说不清楚。”游客陈女士说。

  而旅行社方面则认为,中国驻泰国大使馆11月26日发出旅行警告,建议中国公民推迟旅泰行程。但他们未被告知“不能出团”。政局动荡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旅行社并没违约,也不应该承担责任。

  12月3日下午,上海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一名导游乘飞机赴吉隆坡,与滞留的游客协商。

  温州市副市长徐育斐,随后对此事作出了批示,要求温州市旅游局积极指导组团旅行社,确保滞留游客安全,并让游客尽早回国,依法解决此事。

  12月4日上午,温州旅游局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家旅行社积极采取措施,劝说滞留游客回国。

  消费者维权应合理合法

  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滞留吉隆坡的游客已悉数回到温州,不过与旅行社协商仍在继续。今天,双方将再次碰面讨论。

  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介绍,这次滞留事件应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旅程中止属于不可抗力造成,旅行社没有违约责任,不需要负责赔偿。但游客已缴纳的泰国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全部退还。

  另外,遇到突发情况,旅行社安排游客回国,大家应当积极配合,而不应该选择滞留国外。因这种行为造成的损失扩大,应由游客自行负责。消费者维权时,应当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态度,不能一意孤行、不顾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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