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进入本轮全国房价 "领跌行列"

于英杰 2008年12月11日09:34 扬子晚报

  昨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调查结果,11月份与10月份相比,随着全国性的整体房价、新住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以及二手房首次全面进入下跌区间,作为华东地区房地产风向标的南京市,新住房成交价不仅连续七个月下降,而且更比去年同期大跌5.2个百分点,跌幅居全国第三。

  全国房价首进下跌区间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房屋价格,是各个城市当月在售楼盘、二手房的实际成交价。调查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整体房价虽然比去年同期上涨0.2%,但与10月份相比(即环比),整体房价、新住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二手房的实际成交价都全面下跌,这是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自2006年进行此项调查以来,首次出现这种情形,与人们对当前市场的普遍预期吻合。

  分类型看,11月份,全国经济适用住房成交价格环比与上月持平;普通商品住房环比下降0.5%;高档商品住房环比下降1.2%。

  就地区来看,尽管银川、海口、乌鲁木齐、济南、西宁等二线城市还在上涨,但更多的城市加入到下跌的行列,其中,跌破去年同期水平的城市有13个,包括:深圳-18%、广州-8.8%、南京-5.2%、重庆-4.6%和厦门-3.8%等。环比下降的城市更是创纪录的达到43个。

  南京房价进“领跌行列”

  放在全国考量不难发现,南京市呈现进入本轮房地产价格“领跌行列”的迹象。

  调查显示,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南京整体房价比去年同期下跌2.9%,跌幅居全国第五位。在新房价跌破去年同期水平的13个城市中,南京仅次于深圳和广州,以5.2%的跌幅居全国第三。即使从环比(即与10月份相比)来看,在43个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中,南京市以2.2%的跌幅,排在厦门-2.9%、长沙-2.5%、深圳-2.4%之后,居第四位。

  再看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价格,在全国38个环比(与10月份相比)下降的城市中,南京以2.5%的跌幅,仅次于长沙-3.1%,居全国第二。

  11月份,南京市只有二手房的价格“比较抗跌”,实际成交价只比10月份下跌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跌0.7个百分点,跌幅在全国来看都不大。

  我省纳入监测的另外三个城市中,无锡、徐州的新住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二手房跌破去年同期水平,扬州市则保持了相对的稳定。

  救市新政作用正在显现

  “11月份南京房价的走势,应该是价格回归理性的表现。”省有关部门专家表示,南京以及后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救市政策,一个目的是稳定房价不出现暴跌,同时搞活市场,从11月份的表现看,这些政策正在产生作用。

  随着价格回归,市场交易量也大幅上升。据南京市统计,11月份,南京商品房住宅共认购6149套,成交3825套,日均认购量突破200套。与10月份相比,认购量、成交量均上升约5成,成交的商品住房除了传统的江宁、江北、仙林等低价位板块外,城中、河西等高价位板块因价格下调,表现也非常活跃,其中城中楼盘成交量几乎是10月份的3倍;河西板块成交量也比10月份上升3/4。专家认为,这些是市场在新政刺激下回暖的表现。

  有关专家表示,11月份房价的较大幅度下跌,存在去年同期实际房价较高的惯性因素。由于当前购房的刚性需求还存在,随着新政作用的继续显现,加上南京出台“政府团购住房”政策,目前正在回暖的市场交易有望持续,接下来南京房价还会下跌,但跌幅不会太过于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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