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墓用地捉襟见肘 使用年限缩短为20年

陈里予 2008年12月17日09:55 新闻晨报

  上海公墓的使用年限可能从原来的70年缩短为20年。日前,《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再次在沪上征求意见,首次明确墓穴使用年限为20年。但是,此举是否能真正促进土地循环利用,引起诸多业内人士争议。昨天,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有关人士透露,为了节约土地,上海将加大力度推广小型墓,明年年底小型墓占全市墓穴比例将达到60%。

  [现状]

  上海公墓用地捉襟见肘

  本周日是冬至,本市将迎来落葬高峰期,城市公墓用地紧张的现状又一次摆在面前。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28条规定,墓位使用年限规定为20年,远远低于上海原来规定的70年。

  对此,不少专家表示,此举初衷是欲促进公墓的循环使用。目前上海骨灰公墓循环周期太长,因为墓穴使用年限为70年。而在香港、东南亚地区,一般为20-30年左右。

  “上海目前每年死亡人口近10万,大部分人都有‘入土为安’的观念,每年有90%以上的遗体火化后葬于公墓。预计2010年后,上海人口老龄化将进入高峰,死亡人口逐年增加,必将使原本紧缺的公墓土地供给捉襟见肘。”多年来参与上海公墓规划的上海理工大学教授乔宽元指出,全上海有5000亩地可用作公墓,目前已经占用了3000多亩,估计四五年内就将用完。

  对策1:缩短墓穴使用年限

  反应:多数人无法接受骨灰被强制处理

  20年的使用期限是否能真正促进公墓循环使用?如果想保留墓位是否要续费?标准又是什么?记者发现,草案并没有相关的条文,却在业内人士心中留下了一个个问号。

  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会长王宏阶指出,条例一旦实施,将是“老墓老办法,新墓新办法”。但是墓穴使用年限变为20年后,会产生很多问题:按照现行法规规定,一方死亡,一方可以买寿穴,如果双穴买下来,20年后一方还活着,那么墓位是保留,还是取消?

  乔宽元则认为,考虑到实际情况,在20年的基础上再加10年的墓葬周转期更能被上海市民接受。即墓地的使用权从现在的70年减少至20年,有需要的人可以续办10年。另外,20年使用期限过后,有两种处理方式,对骨灰进行深埋,或是出钱买墓位。

  对此,昨天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不少市民表示无法接受。家住卢湾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20年过后,如果不续费,则要强制处理骨灰,对于亲人来说,感情上无法接受。另外,还有众多市民认为,如果保留墓位续费,则依旧没有达到墓地循环使用的目的,失去了缩短年限的意义。

  对策2:推广微型墓

  效果:推行“小墓”已至少节地30多亩

  在墓位短期化尚存争议期间,上海已经全方位采取措施,率先尝试墓地小型化(低于1平方米),用节约土地的方式增加墓穴的使用年限。上海市殡葬文化研究所所长诸华敏透露,推行“小墓”以来,上海至少节省了30多亩墓地。昨天,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透露,上海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明年年底小型墓将占本市墓穴总量的60%,与此同时,将逐步推广低于0.6平方米的微型墓。同时,上海将每年的4月定为“节地月”,向市民推广小型墓。

  另外,上海还将继续推广海葬。今年冬至滨海古园在全国率先试点“土地循环利用”新措施:若购墓客户将过世亲人的“墓葬”改为“海葬”,凭骨灰撒海证明,即可全额退还购墓款。

  此外,上海各家公墓还在酝酿各种个性化的新型葬式。今年,福寿园推出了十字壁葬、花园立体葬、欧式铜板葬、生态树丛葬等新型节地葬式。滨海古园相关负责人赵小虎告诉记者,纳米葬、太空葬、视频葬等都已经纳入公墓研究范围之中。也有专家建议,今后还可以考虑开出家族壁葬,为每个家族开出壁葬区域。国外非常流行的树葬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之一,没有墓穴,只作标记,将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大树下,上面种上一棵树作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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