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各大银行吸储 存10万送购物券

2008年12月18日09:42 南京日报

  年底各家银行吸储大战再次打响。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以往银行为吸储的花样“小动作”大都暗地进行;而一家今年才开业、位于南京龙江的银行网点,最近竟把印着银行LOGO的“客户服务卡”发放给储户,上面“吆喝”着:“10万元存一年,承诺不提前支取",就可“领400元购物券”。业内人士分析,银行这一铤而走险的违规之举是竞争白热化之下的无奈之举。监管部门则表示,此举已属违规,查实后当按相关规定处罚。

  市民报料

  上周存进10万元 当即领200元券剩下到期给

  市民张婕(化名)是一名外地来宁经商的私营业主,她告诉记者:上礼拜她从朋友处听说了这等“好事”,就去试一试。

  12月11日,她到了位于龙园西路的这家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听说她是私营业主,可能会存10万元,立刻高兴地把她引到一旁,告诉她近期确实有种“存款有积分,分分有惊喜”的活动,只要她的10万元存一年,且跟银行签承诺书,承诺不提前支取,就给她400元购物券。其中,“200元存进去就可以给你,另外200元要到期后才能给。”但中途提前支取的话,“前面领的200元券得退回。”

  现在一年期的法定存款利率是2.52%,如果这家银行再多给400元购物券,等于在2.52%利率的基础上,又多给0.4%,银行怎么愿意做这种“贴本生意”?张婕告诉记者,当时理财师的回答是,为了完成存款任务。

  这家银行甚至还给了张婕“客户服务卡”和“回执”作凭证。回执上写着“本人自愿参加某某银行龙江支行储蓄积分活动,到期兑换200积分。”而“积分”指什么?记者看到,印着该行LOGO的“客户服务卡”上注明:存款5万元起——某品牌食用油一桶+100元购物券;存款8万元起——300元购物券;存款10万元起——400元购物券。且注明“其中购物券先兑付一半,其余到期后兑付”。

  记者探访

  “活动”从“明”转“暗” 明着送购物券的仅此一家

  为验证张婕所述的真实性,记者前天也来到这家银行。当记者开口询问时,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谨慎地说,活动已经结束了。不过他同时追问记者:你打算存多少?记者说五六万、七八万吧,他立刻建议记者跟一名理财师联系,或许可以通融。这时其他几名工作人员也热情地指着该理财师的座位说,他这会不在,但可以记下他的电话沟通。

  昨天,记者拨通了这个号码,对方介绍活动还在进行,如果记者存8万、10万的,还可以拿到购物券,对应的数目是存款金额的0.4%。接下来他所介绍的内容与张婕所述基本相符,但更加“人性化”——如果本来打算存1年,但存满半年后有急事得提前支取,那么前面领到的200元购物券就不必返还了。该理财师还建议,存款时可直接开本票,把钱从其它银行转过来;带现金不安全。

  而当记者表示龙江不在单位附近,想去找其它家银行存款时,他介绍,即便与他们同一系统的银行,其它网点也未必有这个活动;而同一地区的不同系统的银行,估计就更不会有了。

  原因之一

  扎堆上网点 300米距离内开了5家银行

  1993年,人民银行就颁布了严禁金融机构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规定,其中包括“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严禁擅自提高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赠送实物等名目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据记者了解,由此导致的惩罚也是相当严厉的。那这种情况下,上述银行怎么还敢公然冒险?

  有业内人士分析,特殊地段的激烈竞争或许是原因之一——在龙江体育馆东侧道路短短300米的距离,竟有5家银行网点;如果再扩散到500-1000米的区域,则几乎所有银行在这一带都设点了,包括外资中的渣打银行。

  “这里几乎成‘金融街’了。”银行业内人士分析,在南京,除了新街口,估计就数龙江这块银行“扎堆”了。原因不言而喻:阳光广场、月光广场一带是南大、南师大高校教师住宅区;省政府住宅区也在附近;靠近新城市广场则是私营业主等富裕人群喜欢居住的地方。“这家银行开业不久,客户不多,加上年底吸储压力大,估计才出此下策吧。”一位人士如是说。

  原因之二

  “吃”存贷利差 低级竞争让银行铤而走险

  省内一位银行业专家则提出了不同观点。他认为,高息揽储对储户而言并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只是扰乱了市场秩序。上述那家银行的做法当属无奈之举,以10万元送400元的购物券计,可以算作0.4%的利息,加上现在银行一年期利率2.52%,共2.92%,银行以高出一年期利率近16%的血本铤而走险违规踩“红线”,实际上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的同质化竞争之激烈——仍然停留在“拉存款、放贷款、吃利差”这一低层次竞争层面上。而在发达国家,利率是完全市场化的,每家银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上浮或下浮的空间,由于融资渠道多,对居民储蓄银行抱无所谓的态度,所以看不到变相吸储的情况。尽管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的这些银行也开始重视储蓄,但对储蓄的倚重并未达到国内银行的程度。

  “说到底,根子还是在国内银行的赢利模式上。”这位专家直言,如果国内银行完全不靠“吃”存贷款利差过日子,那上述情况将销声匿迹。他认为,国内一家城商行的做法值得同行借鉴,这家银行80%以上资金来自贴现和国债市场,而其贷款业务并不挣钱,不需通过吸储、放贷来实现赢利。

  监管声音

  就是高息揽储 查实后按规定处罚

  另一些银行人士听说此事后,很肯定地说“这种变相的高息揽储,就是不正当竞争,我们是不敢做的。”他们回忆说,几年前曾有一些银行为了揽储,堂而皇之地给储户送食用油或其他有价物品,后来被查过,现在没再听说哪家银行敢“明目张胆”地高息揽储。

  “至于私底下是否有,就不好说了。但这家银行做得这么明显,胆子够大的。”业内人士透露,现在监管部门对高息揽储的界定主要看吸储是否和现金或有价财物直接挂钩,是的话就算违规。如果是开卡、办网上银行、买理财产品送有价物品,和吸储没有直接关系,基本上就不算了。因为客户即便开了卡、办了个人网上银行,也不代表一定存钱进去。“其实返利给客户的现象在很多银行都有,比如一些客户经理逢年过节给关系比较好的大客户送礼品或购物卡以联络感情,但这些联络都是私下的,而且对客户也有选择,与上述那家银行的吸储手法名义不同,性质也就不同。”

  省银监局相关人士在听到记者转述的情况后表示,此举属变相提高央行基准利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以前也查处过类似的高息揽储事件,一旦有确凿证据查实会按人行的相关规定处罚,他印象中最高的罚款金额是10万元,严重的话,银行相关的高管还要下岗。但他也坦言,查处此类违规有一定难度,有的非常隐密,有的一发现苗头不对,会由“明”转“暗”或叫停。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