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早餐摊不能放桌椅 早餐只能站着吃?

2008年12月23日10:26 人民日报

  早餐点不得摆放桌椅——这是南京市最近出台的规定。这意味着,市民在早餐点买了早点,要么拎着走,要么站着吃。这样的规定引发不小争议。

  前几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局等部门《南京市临时占道早餐点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早餐点经营人员应优先安排本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人员。经营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同时,早餐点经营设施由各区统一制作或提供样式监制,应使用液化气瓶,不得使用板车、三轮车及燃煤炉等。办法还提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早餐点设置、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收取任何行政管理费用。此外,办法还对早餐点的经营时间、卫生条件、日常监管等作了明确要求。

  这些规定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同,引起争议的是办法的第八条:早餐点“经营现场不得摆放桌椅”。这条规定有其“渊源”:今年3月起,南京市进行“占道经营、小区环境差、车辆乱停乱放”的“三项整治”,其中规定的“早、午快餐、摊群(点)杜绝坐吃”,当时就引起了南京市民的广泛争议,不少市民质疑该规定造成生活不便。

  从“杜绝坐吃”到“禁摆桌椅”,表述上有了变化。对此,南京市市容局有关人士解释,“杜绝坐吃”,其行为主体为“市民”,即买早餐的人,不能坐吃,对此许多市民很反感。而改为“经营现场不得摆放桌椅”后,行为主体是“早餐点摊主”,摊主不主动提供桌椅了,市民也就自然不能坐着吃了。两种看似不同的解释,结果其实是一样的,只是照顾市民的心理感受而已。

  区别对待更好

  这个管理办法总体上没大问题,早餐点的设置没有一点规定肯定不行。更何况,南京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过,城市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得更细一些,做到区别对待,不要一刀切。对于城市主干道,必须对早餐点统一管理,否则市容、交通都会乱套。但是在一些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附近,可以适当放宽,这既是为了方便市民就餐,同时也是支持生活困难群体自我创业。

  南京市民 刘先生

  有点多此一举

  不准坐着吃早餐对市容改观未必会有帮助。站着吃或者边走边吃,吃完之后的残羹剩物,或许就被随手扔在大街上了,相比较而言,坐着吃的话,情形还要好些,毕竟垃圾能够相对集中。从这个角度说,这个规定实在有些多此一举。

  关键是有关部门需要加强规划,比如,哪些区域可以设置早餐点,哪些区域不得设置;哪些区域的早餐点可以大些,哪些区域应该小些;哪些区域早餐点经营内容可以丰富一些,哪些区域应当简单一些。管理部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加强卫生方面的监管。

  南京市民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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