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对象各项奖励补助政策

仇逸 2008年09月03日09:30 新华网 

  国家人口计生委9月2日在上海召开部分省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研讨会和全国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透露:计划生育对象的各项奖励与补助政策正在上海得到全面兑现。

  上海市人口计生委积极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为辅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据统计,2007年全市共发放年老一次性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一次性享受的奖励)0.4亿元,实现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的全覆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金2711万元,农村奖励扶助金2923万元。今年8月11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残联三部门联合制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0%,即独生子女伤残的扶助每人每月12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扶助每人每月150元。同时,上海将计生奖励补助政策融入社会普惠政策,本市市民在申请社会救助时,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范围。依法生育子女的妇女,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07年生育津贴人均1.5万元;晚育的妇女,另外增加一个月生育生活津贴2000多元。

  此外,上海正积极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型试点,市人口计生委联手市保监局,探索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全面试点,今年9月,试点工作将在全市逐步展开。试点将首推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每年花60元钱,独生子女因患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医疗事故、重大疾病等,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有关部门还计划在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平稳推进的基础上,以计划生育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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