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上海为"新妈妈"提供生育津贴 人均1.5万元

雨霖凌 2008年09月03日09:31 劳动报

  去年,本市为“新妈妈”提供生育津贴人均1.5万元,符合晚育政策的女性还额外多获得一个月2000多元的生育生活津贴。记者从昨天在沪召开的部分省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研讨会上获悉,本市还将扩大全人群的计划生育保障机制,奖励补助政策将不断延伸来沪人员。

  会议透露,本市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对实行计划生育对象的各项奖励与补助政策在上海得到全面兑现。从本月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试点工作在本市逐步展开。每年花60元钱,独生子女因患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医疗事故、重大疾病等,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

  据悉,《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0%,即独生子女伤残的扶助每人每月12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扶助每人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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