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交流好书 节约资源”活动

2008年09月05日10:37 新浪城市联盟—上海

  各区县学习办、本市各有关委办局职能处室:

  为在本市积极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第十届上海读书节的计划,市学习办将组织开展“交流好书,节约资源”暨上海市民图书交换公益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读书人提供一个交流图书的平台,以“你的好书换我的好书,让更多人读到好书”为活动宗旨。通过图书交换公益活动,在全市逐步形成终身学习的社会共识,把读书学习作为工作和生活的方式。同时,也以图书交换公益活动让市民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

  上海图书公司

  三、活动地点和时间

  1.参与图书交流活动者可于9月10日至9月25日,将自己的藏书送至本市福州路401号,上海古籍书店1楼门店。上海图书公司将派专人负责收书确认和发放换书券工作。

  2.9月26日至28日,在本市福州路401号,上海古籍书店6楼,参与图书交流活动者凭换书券参加交流活动,不随身携带包裹或饮料入场。

  四、内容和规则

  1.为增进图书交流,参与交换的图书内容要健康向上,有较强的可读性与知识性;交换同一内容的图书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本;下列书刊不参加交换活动:杂志、参考书、课本、有时效性之书籍、赠书、无标价之书、限制级刊物、书况差(水渍、破损书)、计算机类书籍、非人民币标价书籍。

  2.参加活动读者可以凭“换书券”换取专区内所有陈列图书;换书过程中所有“角、分”折算均采用四舍五入,凑“元”计算;完成换书后,活动专场内不再提供退、换等服务;未进行交换的换书券逾期视作放弃;换书专场内未被交换的图书将由主办方捐赠给各社区学校。

  3.上海图书公司将派专人负责确认提供的图书能否参与本次交换活动,不能参与交换的图书,将当场退还。

  五、活动要求

  1.各区学习办应以社区学院和社区学校为平台,认真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本次图书交换公益活动,培养市民爱读书、勤学习、重节约的良好习惯。

  2.本市各有关委办局职能处室应将本次活动的信息及时通知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本次图书交换公益活动,积极倡导“工作中学习,学习中工作”的新理念。

  3.通过本次图书交换公益活动,动员市民将自己的藏书,自己阅读过的好书参与互相交换,在全社会培育崇尚学习、终身学习的新观念。同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力行节约、反对浪费、爱护环境的社会氛围。

  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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