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今后要收费

2008年09月11日09:39 新闻晨报

  奉贤碧海金沙、金山城市沙滩……所有对海域的使用都必须缴纳海域使用金。昨天,上海门户网站公布了由市财政局、市海洋局制订的《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海域属国家所有,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所有在上海管辖海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取得海域使用权,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和缴纳海域使用金。

  按照《办法》的规定,“供游人游泳、戏水的”浴场用海和“开展快艇、帆船、冲浪、潜水等娱乐活动”的游乐场用海都在缴纳使用金之列。对此,上海市海洋局海域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确认,本市一些较具人气的海上浴场如奉贤碧海金沙、金山城市沙滩等也须按照不同等级的海域收费,根据国家规定,“宝山、浦东为一等海域,奉贤、金山、南汇为二等,崇明为三等”,上述开放式用海须按浴场每年每公顷3600元或游乐场每年每公顷1.65万元的标准缴纳费用。“合法使用海域还必须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但一些海上浴场与游乐场此前只办理了滩涂使用证”,据介绍,目前这两大浴场海域使用证正在补办之中。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海域资源配置效率,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海、海洋保护区、有争议的海域等情形以外,在同一海域具有两个以上意向用海的单位或个人时,应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此外,填海造地、跨海桥梁和海底隧道等项目用海实行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而其他项目则按照使用年限按年度计征收海域使用金。开放式养殖用海是所有使用金项目中费用最低的,每年每公顷按照300元的标准征收,而专业渔民养殖用海每户不超过30亩的,可免征海域使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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