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公司辞职机长每人赔偿上航200余万

李燕 通讯员 李鸿光 2008年10月22日10:54 东方早报
上航与辞职飞行员达成调解协议。
上航与辞职飞行员达成调解协议。

  去年8月起,上海航空公司10余名飞行员集体辞职,上航提起诉讼并开出300万元至500万元的索赔额。2008年初,上海市静安法院收到上述案件20余起,涉及10名原上航飞行员机长、副驾驶。今年8月至10月间,在静安法院的主持下,上航与涉案的飞行员之间均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辞职的飞行员机长(含接受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赔偿上航各类费用200余万元;副驾驶(含接受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赔偿上航各类费用100余万元。

  10人先后递交辞职信

  2007年8月,上航公司李子国等飞行员机长、副驾驶等10人,先后递交了辞职信,从同年9月就不再上班了。上航公司及时回复李子国等飞行员机长、副驾驶,“不同意辞职请求。”

  2007年10月17日,李子国等10名飞行员机长、副驾驶纷纷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同年底获由上航公司为飞行员办理退工手续裁决。不服劳动仲裁的上航公司于2008年1月、3月间,分别起诉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书》和提出300万至500万元赔偿。针对10人次、20起飞行员机长、副驾驶劳动争议案,法院先召开准备庭。针对诉请相同的飞行员机长、副驾驶,法院采取分别做工作,把案件分批次地捏在一起开庭。由于该批案件特殊,取证也相对复杂。涉及飞行员飞行记录,需要到民航总局华东管理局查询;有些培训记录还需要到国外培训基地查询,因此上航公司要求法院延长举证期限。针对上航公司的延期申请,法院在口头准允后,再电话告知原被告,并记录在案。

  调解结果双方满意

  经过前期准备,飞行员与上航均有调解意向。于是,法院主持了调解,由法官逐一找飞行员与航空公司调解。很快,10名飞行员机长、副驾驶就与上航达成调解协议。飞行员机长(含接受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赔偿上航200余万元各类费用;副驾驶(含接受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赔偿上航100余万元各类费用。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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