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在儿童营养改善方面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政府组织或群众团体组织,对于儿童营养的关注和项目扶持呈现较为松散的状态,缺乏统一的声音和组织实施系统,儿童营养项目的发展情况在全国各地实施情况更是形态各异,效果参差不齐。
美国学生营养餐工作的群众团体组织,很久以前就已发展成熟。1946年美国就成立了ASFAS这个民间组织,美国国会承认这是美国唯一的全国性组织实施学生餐计划的群众团体,是非盈利性专业协会。会员多是学生营养餐管理及技术人员、供餐企业成员及各级政府成员。现在全国已发展65000名会员,他们在各自岗位上为搞好学生营养餐发挥作用。其中政府成员在争取政府重视、向国会议员反映学生需要的食物等方面起作用。ASFAS通过会员管理,复盖了全国98%的学生营养餐企业,形成了一个专业而系统的平台,在美学生营养餐的发展历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至今,美国学校营养午餐已实行了50余年,供餐学校已有96000多所,就餐学生已达2600万名。其中一半为免费,等于全美国四分之一的中小学生得到免费,还有10%为减免、40%为全付费。
4.1.5 饮食营养知识严重匮乏
教育体系中缺乏基础营养学内容,学生所掌握的极为有限和浅显的营养知识无法指导他们进行健康饮食习惯的养成,而知识的匮乏还极易导致孩子们受到错误饮食观念的诱导。
在学生饮食方面占有主导地位的学校和家庭在饮食营养知识方面的掌握情况也同样无法让人放心,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学校教师对于营养知识的掌握不足,厨房工作人员对于饮食营养搭配毫无概念,家长则以让孩子吃饱为目标。此外,学校没有条件和能力对老师和学生进行饮食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也极大的制约了学生健康饮食的实现,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没有学校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食堂工作人员对饮食营养的搭配还处在一个初级和盲目的阶段。
4.1.6 饮食安全和卫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此次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学校学生的饮食卫生意识还很薄弱,部分学校在硬件配备上无法保障学生基本卫生(如洗手),大部分学校厨房环境较为恶劣,饭菜和原材料在运输、储存、生产环节还有待加强卫生监管工作。
历史的经验教训证明,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学生营养餐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和能够持续正常开展的关键。卫生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重点对学生食物生产全过程的卫生监督与经常性检查。要对厨房工作人员加强卫生与营养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至少要做到让孩子们在学校安心、安全的吃饭。
第五章 世界各国在青少年营养健康问题上的典型做法
国家饮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2006年在探讨非洲国家学生奶计划发展状况和启示时就曾指出,目前各国“学生营养餐计划”大体有以下四种模式:
1、政府实施的“学生营养餐计划”。政府负责“学生营养餐计划”所需的资金,并责成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2、国际组织资助“学生营养餐计划”。
3、商业化“学生营养餐计划”。由国内或国外大型乳业公司运用市场机制实施商业化的“学生营养餐计划”,企业效应较为明显。
4、政府与企业相结合的“学生营养餐计划”。由政府主导,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学生营养餐计划”。
下面让我们从几个国外营养餐实施的案例来寻求一些经验:
5.1 美国营养餐计划
美国在19世纪开始就有一些学校为学生提供午餐,当时主要是向那些贫穷的孩子,或母亲因工作而无法照顾的孩子,以及有蛋白质--热量不足、贫血等营养不良的孩子,提供一顿营养丰富的午餐,促进生长发育和改善其营养不良状况。1935年美国中央政府为了使更多的困难家庭受益,并解决营养餐计划运作费用,通过立法,在进口食品税收中划出30%给营养餐计划和农产品海外市场开发。1937年美国15个州政府立法实施“学校营养餐计划”,1944年政府安排了第一个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学校营养餐计划”,金额5000万美元,1946年中央政府立法推广“学校营养餐计划”,“学校营养餐计划”成为教育部在全国推广健康营养重要手段,成为中小学教育课程的一部分。1946年美国政府正式公布《国家学校午餐法》,将学生午餐纳入法制管理,要求政府每年制订学生营养餐计划,所需经费由政府提供,并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1969年修改后的法律更加具体,明确提出免费向学生提供午餐。同年5月29日,美国总统签署了《儿童餐卫生法令》,法律规定了违法行为及制裁,从而更有利于美国学生营养午餐工作的有序发展。1994年,美国农业部提出要大力改进美国的学校午餐,由政府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新的学校午餐法规,并于1995年6月13日正式公布联邦政府有关儿童营养的法规,其中对学校午餐、早餐的营养及食物数量均有明确的规定。“学校营养餐计划”以非盈利原则运作,规定食物营养及类别标准,要求必须配有牛奶,要求尽量使用中央政府提供的免费农产品或农业部公布的过剩食品类别。1949年的农业法使“学校营养餐计划”走出学校。农业法允许免费提供过剩的农产品和食物给国外有需要的团体、非政府机关和扶贫组织,执行时外交部和农业部既考虑外交需要,也考虑美国农产品海外市场开发。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营养餐计划”已经走出学校,成为包括儿童、妇女、老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等全民性营养保障计划。美国正在将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和“学校营养餐计划”上升到更高的水平,与农业发展、内外贸易、海外扶贫、外交政策等紧密联合,为美国国内政治和经济发展服务。其发展经历和变化过程值得我国推广“学校营养餐”时借鉴。
5.2 埃塞俄比亚“学校营养餐计划”
埃塞俄比亚通过“学校营养餐计划”,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和国民素质。埃塞俄比亚“学校营养餐计划”由世界粮食计划署和美国蓝澳雷克斯(Land 0’ Lakes)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实施,世界粮食计划署负责提供食品,美国蓝澳雷克斯(Land 0’ Lakes)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运作,埃塞俄比亚教育部负责安排和分发学校营养餐。从1994年开始,现在已经覆盖了1097所学校,受惠人数从1994年的2.5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58.3万人。“学校营养餐计划”的目标是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稳定学生数,缩小性别差距,减轻短期饥饿,以及督促全社会参与教育事业。为使“学校营养餐计划”持续发展,2004/2005年度埃塞俄比亚在200所学校推出了儿童发展国内项目(CHILD),加大国内对“学校营养餐计划”的参与和支持力度。
5.3 泰国营养餐项目
1982年至1986年,泰国政府营养政策首次将营养不良问题与消除贫困和农村发展挂钩,强调社区参与,把为农村小学生提供学校午餐补助纳入社区营养项目。在泰国,每年约有180万名小学生和近70万名幼儿园儿童免费享有学校午餐,相当于所有在校儿童的30%左右,涵盖了所有营养不良的学生和接近半数的贫困学生。
泰国1992年颁布《小学学校午餐基金法》,泰国中央政府每年向校园午餐基金提供5亿泰铢,直到形成60亿泰铢的资金。校园午餐计划项目用这笔资金的利息运作。2000年,校园午餐基金已达60亿泰铢,2007年,政府额外拨款达到50亿泰铢。
泰国校园午餐项目由教育部率先实施,2001年,省级和地方行政机关也参与其中。教育部负责管理校园午餐基金的利息,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管理额外的中央政府资金和提供地方的补充资金,以承担为经济贫困生提供免费午餐所需的费用。卫生部门根据泰国国民的饮食习惯,专门为学校制定了图文并茂的学生菜谱和制作方法。在学校方面,校方全权负责拨款的实际应用和校园午餐项目的实施,包括购买、烹制、供应食物等方面的事务。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和食物是该项目的突出特点。90%左右的学校通过当地市场从当地生产者那里购买新鲜蔬菜和肉类等产品,从这个方面说,校园午餐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项潜在的‘本地’计划